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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秀:治理流氓软件宜实行分级管理

作者:王俊秀 发表于2007-01-18 11:04:24

    

在媒体、网民、厂商、协会组织等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通过安全软件查杀、媒体曝光、网民起诉、行业自律等措施,流氓软件治理已初见成效。但是各种措施之间还缺乏总体性的思路,不利于发挥综合效应和建立长效机制。

中华网的网络调研数据显示:影响网民的流氓软件以广告软件为主,占40.73%,其次是间谍软件占10.31%,其他如劫持浏览器、网络钓鱼、行为记录、自动拨号等均不超过10%。腾讯科技的调查数据也显示流氓软件的侵扰性在乱弹广告、占用系统资源、盗用用户信息等方面所占比例差异较大。可见,流氓软件的侵扰行为具有差异性,危害程度具有梯度性。同时,流氓软件的作用往往具有正反两面性,既给用户提供部分实用的功能,如搜索、下载等,也对用户有所侵扰,如弹出广告、难以卸载等。而不同的流氓软件对用户的影响程度各不相同。

因此,对于不同流氓软件的治理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对流氓软件实行分级管理。对流氓软件进行分级管理,是指根据流氓软件的恶意程度和危害程度等指标对流氓软件进行分级评定,然后针对不同等级的流氓软件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对流氓软件实行分级管理意义在于:

1、明确治理对象,避免打击范围扩大化。治理流氓软件不能“一刀切”,不分范围、不顾对象采取单一措施必然会导致打击范围扩大化。

2、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治理效率。对不同危害性的流氓软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有利于集中力量进行有效打击,提高治理效率。危害性较小的宜采取安全软件查杀、曝光、警告、限期整改等措施,对于危害性较大的则可通过法律手段予以严厉制裁。

目前国内尚缺乏完善的流氓软件分级管理体系,但已有所尝试。在技术方面,安全厂商凭借其技术和经验优势,已经开始对流氓软件分级认定,如瑞星卡卡助手就将流氓软件定义为“高、中、低”三级,同时标明其活动状态,便于用户选择卸载或保留。在评价方法方面,互联网实验室也推出了“流氓软件恶意度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包括个人信息安全性、软硬件稳定性、用户使用便捷性3个一级指标和12个二级指标。这些初步成果都将为国家主管部门进行分级管理提供参考。

流氓软件治理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实施过程困难重重,因此实行国家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并从制度、方法、技术等方面进行研究,推出相关标准和管理措施,确保分级管理的可行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对流氓软件实行分级管理,是根据流氓软件的特点和治理流氓软件行动的需要提出的解决思路。从提出思路到实际执行到取得效果,还需要政府、社会、厂商、网民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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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秀:WEB2.0过热是一种误解

作者:wangjunxiu 发表于2006-10-23 15:49:17

    

出处:QQ 2006-10-18 11:00

王俊秀:WEB2.0过热是一种误解

Web2.0催生出第二波中国互联网热潮,VC躁动、新贵冒尖,老兵不甘寂寞……

数百家"web2.0网站"如何在网络江湖中笑到最后?它们命系何处?腾讯科技特别策划"寻找web 2.0网站生死符"系列报道,与风投、专家和网站掌门人一同揭开谜底。

“WEB 2.0并非是过热,而是一个发展趋势。对于我们来说,更愿意称之为互联网2.0。所谓的过热,可能是有些人还没有把这个趋势想明白,只把它当成一种现象来看待。”互联网实验室CEO王俊秀表示。

如果说WEB 2.0是一个趋势,那么这样发展下去,将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再发展下去的趋势就是,所有的网站都变成了2.0了,那时也不会再区分哪些是WEB 1.0网站,哪些是WEB 2.0网站了。”王俊秀的回答很有意思。

WEB 2.0业务或者模式有很多,比如TAG、RSS、BLOG等等。博客在国内的兴起是最早的,也是发展规模最大的。博客在众多WEB 2.0业务中的位置是什么呢?王俊秀认为博客应该是一个相对主流的应用,对于用户来说,可以直接方便地使用到其服务,用户规模也很大。而其他业务则更偏重小众化。

尽管现在新的WEB 2.0网站层出不穷,但他王俊秀看好的并不多。现在基本上模式都差不多。只有一些初期的网站用最少的人力创造稳定的增长,而且能窜到网站排名两、三千名。这种网站还是比较有生命力的。对于一个创业公司要历经几道坎。首先是否有创新,是否用最少的人力创造最大的价值。第二,获得少量的钱,网站能否撑的住。第三个考验就是平台行不行。第四是如果用户来了之后,网站能不能很好的规划你的业务。如果能够看到正循环的发展趋势,那么才有可能拿到更多的资源来寻求发展。

10月10日Google宣布收购了视频网站YouTube。王俊秀对此认为,并不是所有的网站都能像YouTube这样,很多国内的视频网站让人看起来感觉很悬。面临内容资源缺乏、平台不够大、技术也不够过硬以及政策方面的问题,要想发展不容易。王俊秀表示自己并不看好视频网站的发展。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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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资本和互联网经济、创业群体已获完美结合

作者:wangjunxiu 发表于2006-10-23 15:53:50

    

  出处:博客中国 2006 -10-99-14:06

9月22日,中国互联网天使投资大会在北京圆满召开,本次大会高层云集,堪称中国创投领域的一次盛会。大会规模达600多人,其中包括来自硅谷的创投专家、国内的顶级风险投资机构、民间天使投资人,以及来自十余个省市地区的创业者。

来自硅谷的知名创投人士李镇樟、陈纯华、林富元等嘉宾出席大会圆桌论坛,并与国内的天使投资人和创业者共聚一堂,围绕中国的天使投资发展模式、创业者与天使投资的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上,互联网实验室CEO王俊秀致辞。

  王俊秀:

  谢谢大家!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各位可爱的创业者、各位可敬的天使,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觉得是中国互联网是中国创业史上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首届中国互联网天使投资大会对于中国整个民营经济和互联网经济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随着会议的召开,甚至前几次我们开了两次预热的会议,就在杭州和金华,在这个星期三我们在金华也开了一次大规模天使投资会议,随着一系列会议的召开我们认为中国的民营资本和互联网经济和创业的群体已经得到了一个完美的结合。在这三者的驱动之下我们觉得互联网经济的一个新的高潮即将到来。天使投资群体之前大家只是听说过,但是没有浮出水面,随着一系列的活动,这个群体的面貌也逐渐清晰起来了。他的出现符合了中国要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意志,也是符合了在全国范围内的一浪高过一浪的创业的需求和驱动。

  另外一个,我们在第一轮的互联网创业过程中,我们也感到中国的天使投资和投资的渠道的不畅通,这块我们一直也觉得我们中国的互联网经济只是一个轮子在前进,中国互联网的创始人和创业者比海外的创始者要艰难得多,他们付出的辛苦和努力要比别人承受很大的努力才能达到他们的目标。

  所以我们要同感到创投机制的不成熟,我们要立志在中国掀起天使投资浪潮。我们认为大致分为三块:

  一块是比较成熟的海外VC的群体:

  另外一块是来自于第一代的互联网创业者,比如陈天桥,周鸿一等。

  还有一块可能大家不太熟悉,就是来自民间的民营企业家他们要进行转型,重新进入创投领域,大家知道刘晓人也是一个著名的代表,是中国风险投资第一人,他也会来介绍他进入风险投资的历程。

  尽管中国天使投资的群体可能浮出水面,周鸿一刚刚脱离流氓软件的阵营,现在就进入了创造领域,尽管我们的刘晓人先生刚刚脱离了传统企业来介入天使投资的群体,但是他的兜里放着一本书,天天跟顶尖的创投家在进行交流。

  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是非常可爱的,如果上个世纪90年代末互联网给中国带来最好的利润,从今天开始天使投资这些创投家和投资人是给中国互联网经济的一个最好的礼物。为了迎合转变和迎合目前的变化,我们互联网实验室已经成立7年了,也想进行一些关键性、战略性的转折。我们现在是面向全球的互联网和创业孵化器,我们在3个月前已经开始转型,我们将在全国各地掀起每天至少两次创业型的聚会。

  主题是分为:天使创投系列,品牌系列,还有创业学院系列,还有创业百强系列。每天在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的聚会,今天是比较大型的聚会而已。

  我们会和全国各地的政府来进行创业远去的构建和孵化工作,我们会在宁波、上海、山东、天津等地建立孵化基地,掀起在全国的创业浪潮。我们会帮地方政府募集上亿专项基金,帮助当地政府进行经济的提升,这种行动已经在协调中。

  互联网实验室整个的全新的董事会也进行了组建,国际知名的创投家都已经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国内的著名的创新型的科学家,多年来一直鼓吹创新的科学家倪光南先生担任我们的首席科学家。我们的全新的互联网将会展现在大家面前,我们互联网实验室会为什么中国的互联网经济做出我们最新的贡献,为大家建筑更好的服务平台,希望所有的朋友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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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中国新经济的主旋律

作者:wangjunxiu 发表于2006-10-23 15:52:24

    

出处:博客中国: 2002-8-20 14:35:25

改革:中国新经济的主旋律

作者:王俊秀 电子商务与自由贸易

中国加入WTO,进一步加快了全球一体化的步伐,进一步明确了信息产业在中国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尽管对于IT业,在多年以前实际上就实现了"零关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像国产PC还取得了一定的胜利。但现在的问题是,面对以入关为标志的全球一体化进程,我们必须在短时期内实现"全球E体化"。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不是在某一产品领域上的一时得失,而是要用资本杠杆和信息杠杆重组我们的存量资产,锻造我们的产业,使我们的企业成为新一轮国际竞争中的强者。

我们认为,电子商务与自由贸易具有密切的关系。可以这样说,全球一体化离不开全球E体化,E体化是一体化的数字神经系统。电子商务作为全球自由贸易的最强劲的引擎从本质上而言与自由贸易的精髓具有惊人的一致性。我们认为,自由贸易至少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它不受时空限制,针对的是一个全球统一市场;

第二,它不受区域特殊政策的限制,遵循的是全球贸易的准则;

第三,它的信息是开放和透明的;第四,它拥有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环境。

同时世贸组织(WTO)认为,维持数字化内容的自由贸易、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禁止数量限制等通用的WTO规则也适用于电子商务。总之,电子商务在信息时代正与自由贸易日渐重合,正是它们造就了更发达的经济和更富裕的人民。

从前,我们谈全球化更多地是从法律体系的移植、文化理念的渗透、产业秩序的分工等方面来理解的,今天,我们谈全球化,就离不开电子商务及其技术标准,这其中,可扩展性标记语言XML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关注,就是因为它涉及到电子商务技术的标准化问题。随着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标准化问题已由技术向市场要求的方向发展。毫无疑问,在中国加入WTO后,必然要遵循诸如《WTO信息技术协议》。 比较优势下的技术创新 我们始终坚信互联网的出现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的一次革命。互联网改变了财富的形态,并对社会再生产进行了重大调整。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国已初步形成了?quot;互联网产业"为代表的新经济。但是,如果讨论入关与电子商务的关系,我们认为,必须与相关的行业和区域联系起来。正是因为入关,使我们打破了从前对互联网经济"无摩擦"的幻觉。

相反,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必须到在全球经济体系中寻找现阶段中国市场/产品的比较优势所在。 我们认为,中国电子商务的突破点可能不在于行业巨头的联盟,可能不是在如化工、医药、汽车等领域,而可能是在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领域。 应该说,我们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具有低成本的竞争优势。我们必须用信息技术武装这些产业。但是,一般而言,这些企业从产业形态上也具有"轻"(以轻工业为主)、"小"(企业规模小,生产的产品小)、"简"(产业分工协作程度低,加工技术简单)、"加"(以加工业为主)的特点。因此在这一领域实行电子商务首先要解决一个观念问题。我们的企业必须抛弃诸如"不签合同靠口头承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等经营观念,使传统的、粗放型的市场监管方式逐步向计算机化转变。 此外,电子商务的爆发力还将在具有社会资本高的地方率先呈现出来。我们认为,新经济的成功运行如同民主的运行一样依赖于一张建立在公共信任基础上的社会网络。一个成熟的专业化市场本身就是一新商业网,电子商务的效应只能是在这一张网上才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因此,当人们大谈互联网的扩散效应时,我们更愿意谈论它的聚集效应。由于它聚集了实体市场的原先优势,聚集了正在兴起的强势品牌,因此,电子商务在区域经济腾飞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我们认为,一个社会资本高的地方必定伴随着专业化的市场和集群化的产业。其中,专业化的市场是其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而集群化的产业才是其高级阶段。专业化的市场发挥的是集约效应、联动效应和贸易创造效应,实现的是商品、顾客、信息和货币的积聚;而集群化的产业才能促进社会化分工,形成相互依存的企业群落,从而诞生相关产业链上的强势品牌。而电子商务对于这两者来说在入关后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前者而言,电子商务实现了市场聚集效应的放大,实现了商品与市场的信息化和可视化管理,而且创造了强大的虚拟市场;对于后者而言,电子商务整合产业上下游的关系,实现了产业间的协同互动,塑造了强大的数字品牌。

善治和管理:对新经济主导力量的考验 全球一体化与E体化的互动,最大的改变就是权利结构和管理模式的改变。事实上,一段时间以来,无论是像哈贝马斯这样的哲学家,还是像罗尔斯这样的政治学家,无论是像布莱尔这样的新领导人,还是像比尔.盖茨这样的跨国企业家,都在从不同的层面映证和推动全球治理的过程。我国的思想家喻希来先生也多次阐明建立全球治理新秩序的理念。可以这样说,对中国而言,"9.11"事件从反面、"加入WTO"事件从正面再一次向人们提出:寻求一种新型的治理之道无论对政府还是对企业都是一个需提上日程的重要问题。正是在这样背景下,我们认为,电子商务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是管理问题。 正如吴敬琏先生提到入世对中国的影响时所言"机遇来自对危机的正确的回应",我想,这一正确的回应应该是不适时机地在我们的政府和企业界掀起一场管理革命,在此我们不妨把对政府的改造也看成是一个复杂的ERP项目。

因此,对中国的IT企业和电子商务而言,必须与这一场管理变革紧密地结合起来,率先完成由提供产品方案向提供服务的转变。这一市场需求是巨大的,启动也是困难的。目前,IT界所处的低迷恐怕与此不无关系。因为,即使是我们的IT企业,在知识管理和方法论上,也没有多大建树。因此,面对这样一个转型的市场,就显得力不从心。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认为杨元庆先生有一句话是说得对的,那就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我们更加面临一个高端技术的竞争问题,这个高端技术不反是芯片技术和操作系统,而是能不能提出适应客户需求的管理技术应用方案。

" 新的机遇呼唤中国新一代知本家的出场,曾几何时,由我们所倡导的"知本家"概念在一些人的眼中沦为一场喜剧。这固然与目前的国际资本市场的大环境、国内险恶的社会资本环境以及人们对当下现实的认识有关,但这些人自身也负有很大的责任。在公众充满期待的目光下,他们只能一次次地"做秀"。他们应该迅速从"西湖论剑"之类的无聊游戏中抽身出来,切切实实为中国的电子商务和新经济做出自己的贡献。我们的媒介也要多倡导作为知识分子的"理念人"和作为企业家的"资本人"之间的结合。也有这两者的最优组合,电子商务才会成为一场管理革命,才会实现善治 的目标--"合法性"、"透明性"、"法治"、"回应和效率"。 "后发优势"与"后发劣势" 从前,我们一提到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总是要提到"后发优势",仿佛只要运用了电子商务,我们就可以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实际上,这里面没有考虑到制度因素。如果我们一味地用技术模仿取代制度模仿,虽然可以在短期内取得好的效果,但是会给长期的发展留下隐患,甚至长期发展可能失效。这一现象被美国经济学家沃森称之为"后发劣势"。目前这一现象,已经引起一些中国经济学家如杨小凯等人的注意。 杨小凯曾用洋务运动的失败来印证后发劣势的理论。他认为,当时洋务运动是用国有制(官办)、合资企业 (官商合办)、 承包制(官督商办),通过模仿技术实现工业化。这在当时效果当然好过洋务运动前的中国经济。但是这使国家机会主义制度化,政府与民争利,因此私人经济无法生长起来,最终洋务运动以失败告终。因此,杨小凯认为,要获得后发优势,就要像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一样,一定要先做个学习成功制度的好学生。制度改革最重要的是打破国有企业的垄断和取消专制制度,从根本上遏制国家机会主义。

不幸的是,对个中国的电子商务与互联网产业而言,经过短期的自由发展后,目前,绝大多数的网络公司都是国有公司或合资的。除去大家熟知?quot;八大网站"外,像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更是严格把关,它们只能把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公司作为一个技术载体对待,而决不容许成为一个竞争中的主体。其他诸如大的行业网站,也大多是国有成份占据控制权。更由于政府垄断了银行业,信用卡和私人支票无法普及,使得电子商务付款成为瓶颈。这种情况可以说对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及其是不利的。 总之,当我们把入关与电子商务并列考量时,我们首先感到的是一种强大的推动力。这一推动力是新技术和新制度融合的产物。我们不仅仅是要掀起生产力的革命,也要进行生产关系的变革。我们不仅要搞电子商务,还要搞电子政务,我想,中国社会再也没有一个时段比今天这样对改革充满强烈而现实的要求。改革应该成为中国企业界的共识并付诸行动。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信息技术不仅要成为新一轮改革的先声,也应该成为巩固改革成果的利器。这才是我们心目中的新经济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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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新文明的号角

作者:wangjunxiu 发表于2006-10-23 15:50:59

    

出处:博客中国:2002-8-20 21:35:45

语言是存在的家。文学是语言的家。网络是文学的家。   ----题记   

网络新一代正汲取着网络文学的营养而迅速崛起,网络文学也正日益成为现代文化景观中璀灿的一页。每有社会变革,必有文学革命。从先秦诸子到唐宋诗篇、从明清小说到五四文学,思想和激情一次次突破语言的外表,为中华民族写就一部起伏宕荡的心灵史。而今,伴随着信息文明浪潮的冲击,中华文化将面临又一次大冲击和大洗礼。在这场全球性的文化融合中,我们能找到我们自己的声音吗?我们能为新的文明贡献我们应有的智慧和才能吗?这是我们自觉发出的询问,也是时代对我们的拷问。   

在网络社会,衡量一个国家现代性的标志,早已超出了网络本身,甚至也不能单纯以网民的数量作简单评估。而是要求我们的网络新生代,发出自己有重量的声音。要求我们以一种前倾性的姿态诠释一个民族文明再造的决心。作为人学的文学在网络大潮下,必须意识到自己新的使命和责任。   

过去几年,网络文学在自发和无序状况下,以强大的生命力成长起来,成为网络文化的"布道者"。如今,网络已全面深入社会生活,必然要求网络文学重新审视自己,确立新的使命感,使网络文学步入更加自觉、自信和自主的发展阶段,成为时代新文化的先声。   新文化运动的先声 。无疑,汉语世界的网络文学将经受一场前所未有的考验。通过对网络文学的观察,我们可以初步把握网络时代"新青年"的心性结构、价值取向和文化气质,甚至可以感受到网络"新人"们的脉动和呼吸。   

那么,倒底什么是网络文学呢?网络文学只是把传统媒体的文学作品电子化后搬运到网上吗?网络文学只是利用网络的多媒体和WEB交互作用而创作出来的联手小说和多媒体剧本吗?显然不能!真正的网络文学必须是包含网络文化特质的个人化文字。黑格尔在《美学》中说过:"艺术有别于散文气味的现实,它的使命在表现理想的世界情况。"网络文学同样是一种游历于网络之间的个体生命对于理想网络的渴望。这种追求不是技术性的未来,而更多的是感性,而又更具有人道主义的精神需求。从网络文化的角度,以人的本体为出发点,去考察网络未来,也许达不到技术推论般的精确,可往往更接近于事实。   

本质上讲,网络文学是社会每一个人都要面对的存在,是一项作为生存、历史、个体生命话语的特殊"知识"和特定"营养"。我们只有破译它的文化代码,才能真正步入一个全新的网络社会。新时代的精神坐标 ,为什么网络文学会成为当今社会的精神坐标呢?这不能不谈及到现实文学在90年代以来的集体失语和整体下滑。毫无疑问,我们的"文学家"们在当今社会,开始沦为一个日益尴尬的角色。那种自命清高的"知识分子写作"和与世俗同流合污的"绝对隐私",使我们的当代文学与时代趋势发生了严重的偏离和脱轨。   

时代有大悲剧,而我们的作家和诗人们竟无动于衷,我们的"作家们"只能靠读书和仿写进行创作,对具体历史语境缺少研究和省察,丧失了对生存--语言--个体生命严酷关系的进一步质询,使得整个时代的文学作品的精神内核严重蜕化甚至空壳化。一句话,我们曾经寄希望的"社会良心"们已然丧失对生存/生命的特殊"命名权"。更令我们困惑的是,我们的多数作家们对信息社会的到来采取了一种近乎反动的态度。众所周知,在中文网络世界,在所谓古人经典和今人的信手之作之间,留下了相当大的空白。本来,我们的作家们应该开拓一块现代性十足的中间地带。但不幸的是,他们却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理由,将一些刊载他们作品的网站诉诸于法庭,充当了网络文学初创时期的障碍力量。   

有趣的是,如果说这些作家的文学作品与网络有所关联的话,那仅仅是由于能指链的无穷游动而表现出一种"超现实滑行"的特征。这种与现实的脱离,自然产生了寂寞。于是,在1999年,为了"振兴"诗坛,圈内人甚至不惜"恶语相向"、"大打出手",上演了一场"平谷诗会"的闹剧。这些人又哪里是在讨论问题,分明是向大众"作秀"。   

另一方面,网络文学因其自由和新颖,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注意力。网络使文学真正成为人学。网络文学超越了制度化的樊篱。很难想像,在网络世界还存在什么"职业作家"?网络文学也超越了被商业气息包围的困惑,在网上,作者所希望的应该是更多的欣赏而不是更多的稿费。自由、宽容、理解、共享才是网络文学得以存在的土壤和内在的精神。   网络新生代的崛起 ,网络新文化的背后崛起的是网络新生代。与现实生活中的年轻人相比,网络新生代更多地体现出以下几种特征:   

第一是自主性。极具个性的网络新生代通常拥有强烈的独立性及自主性。因为他们是积极的信息寻求者,而非以往被动式的信息接收者。   

第二是开放性。网络新生代一旦上网,就会暴露出自己,他们会按例行的日程上网,并在网页或聊天室中将自己心中最深处的想法说出来。一般而言,网页是连线(link)、软件、下载程度、传记或资讯、艺术作品、创作的文章与内容等事物的混合体,这些都会使得公众及私人生活间的界线日趋模糊。网络世代不仅将他们的作品向更多的观众展示,在沟通的过程中,也等于公开了他们的工作、生活及网络上的识别特性,并接受各界的批评。   

第三是包容性。目前网络新生代正积极地纳入科技观点,朝更大的社会包容性发展。这些虚拟社群的作为及国际化人口特征,充分展现了他们搜寻资讯、活动及沟通的全球化倾向。   

第四是多样性。我们遇到的网络新生代都宣称,网络可将他们暴露在更广大、更多样化的想法、见解及争辩当中。在没有网络的时代,这是无法体验到的。毫不意外地,网络新生代坚信这样的多样性大有裨益,而且是网络吸引力的关键。因此,他们希望网络继续维持这种动作方式。绝大多数的网络新生代对于沟通及年纪的层次,都没有预设任何立场,他们视信息的存取及意见的表达为网络上的基本权利。   

第五是创新性。网络世代在创新的环境中吐故纳新,不断寻找能将事情做得更好的方式。离线(下网)的世界无法提供你建立自己空间的机会。网络新生代的创新文化,通常比儿童信息网制作者及软件开发厂商领先一步,这些新的发现包括:电子杂志或网络杂志的制作及其商业投资、家庭聊天和好友俱乐部等数字空间的具体设计。由于网络新生代对于新媒体及新科技抱开放自然的态度,使得他们成为首群接受并参与本身文化创作的族群。   

网络文学的特性 。著名网虫笨狸将网络文学的主要特点归结于自由灵动和生动幽默。其中自由又分为技巧的自由和内容的自由。写作技巧的自由表现为多媒体艺术展示,也表现在网络文化所特有的语句构成。如《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就大量应用了网络聊天习惯用语和BBS情景渲染。当然,网络文学的起因不仅仅是为了文学,而更是为了自身体验的表达,个体情感的渲泄,所以网络文学从一开始就没有禁忌,内容的自由给予文学创作以心灵上的解放。很明显的一个例子,在十多年前由朦胧诗引发而成的现代主义诗潮中,远去海外的诗人现在已在网络上重新展示他们的风采。如朦胧诗代表人物北岛、撒娇派代表京不特,以及《一行》主力严力等人都在《橄榄树》上发表作品,使热情的诗歌追求得以在网络中延续下来。   

此外,网络的浏览行为注定了网络文学的主流是一种速食文化,而幽默作为一种吸引浏览的行为,无论是大师式的笑中见泪,还是胡闹式的搞笑,都是网民所喜欢的。幽默和讽刺往往走到一起,黑格尔说:"讽刺和史诗不相干,也不属于抒情诗,因为讽刺所表现的不是情感生活而是关于善和本身必要的品质的一般概念。"因此,我们在衡量此类网络文学作品时,更注重它的社会功效。金庸先生的小说在网络上几乎拥有100%的读者,他的《鹿鼎记》就是一部充满了现实主义批评精神的幽默大作。网虫QMIGH把它改造成《文嚎版鹿鼎记》,使之成为了一部当代"官场现形记"的寓言小说。   

不可否认,后现代的解构主义不是网络文化的主流。即使是真正的黑客,其目的也不是摧毁,而是发现问题,找出问题,是一种以重构作为诉求的积极性的技术嘲弄。在网络文学方面也是一样。在现实社会中,民众的不满情绪只是一种对于局部现状改革的诉求,而当这种情绪无处可说,或者说了也没有人听时,网络这样的媒体作为跨时空的新社区,充当了现实社会矛盾的缓冲区。   

在一个文明转型期,我们不仅需要网络,也需要网络文学。目前,科学主义和权力主义的结盟,正成为我们所面对的最强大的意识形态。这对网络文学是一个考验。网络是没有摩擦的,但是网络文学要与现实有摩擦。这已不是简单的文学作品问题,而是网络新生代面临的责任问题。中国的网络新生代们应该彻底避免消闲遣兴式的物质放纵主义,坚持澄明真相,坚持人文关怀,坚持担当历史语境。只有这样,才能吹响新文明的号角,才能再一次振奋整个民族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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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评论家王俊秀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作者:wangjunxiu 发表于2006-10-19 09:54:41

    

    出处:博客中国 2002-08-20

王俊秀,互联网实验室首席战略顾问,1999年与方兴东合著了《起来——挑战微软“霸权”》。日前,他与汪丁丁、刘韧、吴伯凡等业界人士联名起草了《关于合理保护软件知识产权的呼吁书》,发起了中国“入世”以来的第一场全民大争论。

《新周刊》:你认为由于国民对知识产权理解不全面,使整个中国社会承受道德压力,让所有的中国民众背负“原罪”。这是你提出合理保护软件知识产权的初衷吗? 王俊秀:对,目前,国内出现了几种倾向。整个知识产权的宗旨发生了偏离。人们对知识产权法律在现今社会的位置没想明白。在我上大学的时候,我认为知识产权是条例、单一的法规。但随着全球知识社会的到来,中国跟全球接轨分不开,我们到底奉行什么标准呢?我们正处在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过渡,如果对国际的做法全盘接受显然不妥。有些跨国公司误导民众,是他们使盗版出现在市场上,这是他们的市场策略之一。通过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灌输给用盗版的用户,使其负载心理压力,把复杂的问题简单说成“偷和盗”。   

这已经不是IT问题、法律问题,随着问题的深入,你会发现全世界正向知识型转变,知识产权从边缘立法变成中心立法。那么,中国应该怎么应对?WTO的知识产权协议里,软件只列入文字范畴,可出租,年限为50年。但是,中国制定的是超越WTO标准、甚至超越发达国家保护水平的条例。比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指出:“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标直指最终个人用户,这将造成“举国皆贼”、“遍地是偷”的局面。中国如何主动这么做?这可是关系到中国的国际名声。所以,我们认为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新周刊》:知识产权不是简单的“偷和盗”,那是什么?核心是什么? 王俊秀:核心是利益问题,是指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国家的利益、这是个博弈的过程,也是与跨国公司博弈的过程。为了企业的自身利益,有些企业无限夸大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认为这是产业发展前提条件。像金山本来价格高,在经过红色风暴降价后,也活得不错。事实上,知识产权并不是软件业生存的唯一条件,还涉及到定价、类别、性能等方面。 《新周刊》:知识产权保护失衡对社会带来什么影响? 王俊秀:首先是损害了公共利益。中国还没出台反垄断法,仍然向产权人倾斜,没能从立法上制约产权人,从而保障公平的竞争。1992年,我国签署了《国际版权公约》,保护国外的出版物甚于自己的,其实这是超国民待遇。其次,个人用户也成为受害者,随时有可能被敲开房门,冠上犯法的帽子,成为经济严打的对象。 《新周刊》:专有权和共享权是软件保护的核心,如何均衡两者间的关系? 王俊秀:这关键要看是什么产品。好比软件,共享的话产生效益。因为现在协同工作、虚拟产业都是世界性的潮流。国际社会,企业的职能也在发生转变,为了谋求利润,企业必须承担社会的责任,政府的职能反而弱化了。如微软没受到处罚是因为他们跟司法部达成一个交易,向全国的中小学校提供电脑作为对社会的回报。那么,他们为什么就没给中国市场作出贡献。我们还没说他们是暴利正版,他们反而说我们用上了盗版。   

达到均衡的措施可从保护力度、使用期限、产品价格等方面入手,这些都是不能割裂开的。另外,关于处罚的力度(现在是从100元到10000元,以正版软件原价5倍的价格处罚)也值得商榷,稍不注意将多一个引发腐败的渠道。 《新周刊》:国外有什么经验可以借鉴吗?处于弱势的发展中国家如何与发达国家抗衡? 王俊秀:巴西、印度都采取弱保护政策。在欧洲,软件知识产权是放在著作权里的,没有把保护软件放到那么高的位置上。但是他们实行优惠政策,在引进外国技术的同时,也扶植培育自己的人才。尽管中国是一个更大的市场,情况有点特殊,但是从产业的角度来看,随着软件性能、种类的增多,像金山的信息安全性能就不错,相信中国企业有很大的潜力。再看手写、注音等功能与商务通的整合,砌入软件如信息家电的发展,定会给中国的软件业带来更大的突破。我们也可以参考印度模式,即向美国接项目进行开发。国内的企业已开始与文化背景差不多的日本进行类似的研发,培养自己的软件程序员。 《新周刊》:在入世后,我们是否将面临更多类似的问题,而不仅仅在经济范畴?

王俊秀:现在,妖魔化中国依然存在,外国人认识中国要有一个过程。没开放以前,中国与国际社会对立。谈完了,就意味着向国际接轨。信息文明,美国还是在高端向全球渗透。在我们接受它的同时,它会以恶的形式出现。那时候,我们就要谈判,以保护国家的利益,那是以WTO为底线。(文/龙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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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面对数字鸿沟

作者:wangjunxiu 发表于2006-10-23 15:55:44

    

出处:博客中国 2003-11-17 00:02

随着“十五”计划的出台及其对发展信息产业,推动国民经济信息化、网络化所给予的高度强调,数字鸿沟问题更加成为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热点。但一般的讨论并未触及问题的实质。数字鸿沟对中国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能否跨越数字鸿沟?中国究竟应该如何把握数字机遇进行以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第二次现代化?   

坚持民族国家的利益   承认数字鸿沟的存在,这是全世界共同的观点。但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究竟应该怎样看待这个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全球化、信息化当中,民族国家在世界格局中如何占据一定的地位。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时代里,民族国家至少今天看来是存在的,因此,我们就必须考虑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否则,讨论数字鸿沟问题的基础便不存在了。   

我非常同意朱厚泽前辈的观点,信息文明有二重性。工业文明表现为英国化,信息文明表现为美国化,美国化的信息文明是向全球渗透的。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它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好处,另一方面它的文明以恶的形式表现出来,这里,好的文明肯定应该接纳,我们当然应该尽快使自己的国家跨越数字鸿沟。同时,对文明扩散中以恶的形式的表现,我们可以坐下来谈判,以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讨价还价。   

今天,人们日益意识到,将来地理意义上的世界地图将让位于以知识等级划分的世界地图,国家之间的鸿沟将越来越大,越来越以知识衡量财富,从而造成社会冲突越来越大。因此,政府应采取各种办法缩小这种差距。今年以来,政府开始谈数字鸿沟问题,但仍没有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更重要的是我们对时代的看法有错位,仍是以物质产品的数量来衡量社会发展的指标。我们急需建立一套对各地信息化的指标进行衡量的体系。今年以来一个明显的趋势是网络公司开始与国家有关行业资源结合并真正形成一种产业。但这方面其实国家并没有意识地进行这种资源的积累和整合。   

互联网实际上就是一场实验,当你在网上乱逛的时候,你的需求已被人了解和把握,这是最为可怕的,然而中国的产业部门是否已真正开始意识到这一点?网络背后其实是国家利益重新划分的过程。 必须消解权力鸿沟, 谈数字鸿沟不能忽视另外一个鸿沟,即权力鸿沟。中国的现实是怎样的?实际上是数字资本主义和黑帮资本主义相互交错其中,黑帮资本主义是更加触目惊心地存在着的现象。权力的不公正是造成中国贫富鸿沟的实际原因,而不是数字鸿沟。就中国而言,数字鸿沟更多表现在国家与国家之间整体信息化状态的差距。

  当我们的经济学家讲“西部开发要网络先行”的空话的时候,不解决制度问题,不正视中国黑帮资本主义的问题,西部开发将会成为一部分官僚瓜分国家资源的又一种说法。黑帮资本主义是在私有化进程中,一些人将公有财产直接转换为个人财产结果。私有化仍是一次权力的瓜分,与普通百姓无缘。这个暴富阶层与低层百姓之间的鸿沟正在加大。这将导致中国在现代社会面临整合的危机。所以,要解决数字鸿沟,就不要以数字鸿沟为名,忽视了中国另外一个现实情况,那就是权力的鸿沟,因为它造成的不平等是更大的不平等。   

我们看到数字资本主义也对权力鸿沟进行了冲击和消解。数字资本主义是什么?马克思曾经说过一句话,叫做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去年中关村曾有一牌子上写“全世界计算机联合起来,Internet一定要实现”,这句话其实道出了这样一个现实:美国通过养老基金、退休基金形成群体资本,再通过这种群体资本向周边国家投资。这样全世界资产者通过数字化都联合起来了,而无产者好象倒未联合起来。全球资本主义国家为什么会变成福利国家,变成知识社会?就是因为把资本家和工人之间不平等的鸿沟降到最低限度。蓝领工人已成为知识工作者,资本的形态也发生了变化,所谓数字资本主义是以一大帮群体资本为背后支撑的。以数字手段进行渗透的群体资本主义表现在中国就是外资的进入、网络的兴起、电信市场的开放。这其中也带来了一些新的规则。   

今年以来,一个问题讨论得比较热烈,那就是:是要制度还是要泡沫?我认为实际上两者都要。要制度,是为了消除权力鸿沟,要泡沫是需要通过Internet这场变革使财富转移到新一代知本家手里。但一年下来,最可悲的结果是,制度没有,泡沫也灭了。 以数字漩涡填平数字鸿沟, 面对数字鸿沟,我提出一个概念叫数字漩涡。这其中的关键是中国如何吸纳全球的资金、技术形成数字漩涡,然后实现跟美国等国高科技领域的互动,而且尤其要发挥华人的力量。  

 今年政府做的八大网站,只是在新闻上提高竞争力,其实这是没有抓到问题的实质。政府应该建立一种成熟的民间的投资体制,使整个中国的民间资源向高科技倾斜,做出一个比较高的门槛,这样,当国外资本进入的时候,有谈判的余地。我们甚至可以采取官督民办的形式,政府出让资源给民间,民间采取一种有比较清晰产权的,有制度保障的体系来整合这种资源。今年,国内的信息化,表现为一种特别深刻的行业信息化,所有的网络公司都抢占行业平台。可谓之网络平台大战。但有一个弊端,就是所有行业资源都未做得很足,都是很平的一种东西,这时,如果外国资本进来的话,那根本就没戏了,它将轻而易举地全部买走了。   

人们已经发现整个中国的工业化是通过朝鲜战争打出来的,是短时间内建立起来的。是中苏之间的交易的结果。现在,信息化谁来帮助建?怎么建?   首先要立足于民族国家,通过民间投资体制,建立一个比较好的谈判条件。第二是对于核心技术的把握和研发。网站是没有高科技的。而中国高科技领域里又充斥着自欺欺人的东西。公共资源要实现跟社会连接,信息要公开化,通过这种公开化,政府承担信用中介的功能,政府可以评价企业的信用状况。

在网站的内容上,中国网站上好的内容不多,汉语世界的东西应该先搬上去。网络内容不好,原因在于网络公司水平低,处于乱轰轰的泡沫阶段,尚未聚集起能够真正做好内容的人才和力量。而对内容的控制也存在问题,达不到政策制定者的初衷。这其中,知识界也没起什么作用,中国仍没有非常成熟的知识界的网站。知识界的研究成果为什么不可以在网上形成一个大的社区?可惜的是,我们的知识分子更热衷于搞“长江读书奖”这样的丑闻。  去年好象很多企业都发懵了,以为不沾上网络,传统企业都将没戏了。从今年开始,有些企业似乎已经醒悟过来,比如联想科技以网络实现渠道化的改造,而不谈什么B to B、B to C,并认为销售渠道只要能在网上把东西尽快卖掉就行,网络只是一个工具。很多传统企业在网上进行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而不象今年早些时候,所有的企业都认为网络就是高科技,就是要自己建一个网站,然后,高科技就实现了,中国和美国的差距马上就没有了,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了。而其实网站跟名片差不多,没有任何高科技含量,以其为高科技,纯粹是一场误会。现在看来,所有企业的决策的供需链都不是在网上进行,而企业的最终网络只是企业雇佣来的一个很低级的技术人员建了个网站,包括财务、销售服务,都不在网上进行。

所以,中国企业在信息化过程中还要走很长的路,据说美国人看中国几百强大型国有企业网站得出两个印象,第一,漂亮,可是没内容;第二,这几百强企业都是猎头公司??看不懂中文的美国人看到网页上企业领导人的大头像以为这是准备出售的人才。这说明一些企业做网站并没想到要用它来做什么,而帮助做网站的人,只是为了让企业领导高兴。那些企业领导的电子信箱则都是由其秘书来管理,很少使用??网站成了一个电子名片,??企业信息化的程度就是如此之低。但好在有些企业已经开始认识到网站的重要性了。   数字鸿沟就是数字机遇。

八国首脑会议结束后,以日本富士通和东芝为首的全球电子商务企业对话协会成员提出要为非洲50万个偏远村镇提供数字接入等。这些公司勇于承担解决数字鸿沟问题的重任其实还是从自身长远利益考虑,他们确信只有帮助大多数国家成为“网络经济和社会的正式参与者”,才能拓宽公司现有的市场规模。正如思科公司总裁钱伯斯所说,“所有参与因特网革命的公司都有机会去消除这场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数字鸿沟,同时它们也会最终享受到消除数字鸿沟后所带来的市场机遇。”  

亚洲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在认真对待数字鸿沟的风险,积极通过改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来使每个人分享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革命所带来的机遇。一位世行高级官员曾经指出,低收入人群和国家若想分享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革命所带来的机遇,除了需要获得相关的高质量教育外,更为主要的是还需拥有能确保平等享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基础设施。在国内,网通最近业务十分繁忙,这说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实达要专门关注硬件业,说明厂商们看到了基础设施市场的美好前景。   

由此可见,数字鸿沟实际上是一种创造财富能力的差距。中国如何抓住机会实施方法得当的技术融入,跳过这一差距,直接进入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领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但是如果这种融入进行不当,我们就可能完全错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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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十大关系

作者:wangjunxiu 发表于2006-10-23 15:56:52

    

  出处:博客中国 2004-3-11 00:00

文/方兴东 王俊秀   

多年以来,代表特定集团利益的某些民间团体依靠其强大的财力后盾,强烈影响中国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进程,积极向中国法律界、学术界和产业界渗透,并将一部分人纳入代表其利益影响国家立法进程的“院外游说团”中和在各地传播其理念的“讲师团”中,影响舆论,误导民众。它们的活动,使中国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出现了超越中国现实的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水平、超越WTO标准、甚至超越发达国家保护水平的不断强化的趋势。在舆论宣传方面,这些民间团体已经成功地将知识产权保护片面化、概 念化、神圣化,使内涵极为丰富、复杂的知识产权问题变成了简单的“偷和盗”的问题,使整个中国社会承受道德压力,让所有的中国民众背负“原罪”。这是极不正常的。   

知识产权问题的实质,说穿了只有两个字“利益”。而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之道,也是两个字“均衡”。“利益均衡”是解决所有知识产权问题的根本途径。知识产权问题,并非神圣的、不容质疑、不能讨论的、天经地义的问题;在知识产权保护中,更不能片面维护权利人一方的利益,使各方利益严重失衡,从而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我们认为,中国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应该妥善处理下列十大关系。   

1、保护创新与鼓励创新之间的均衡关系   知识产品是一种创新,之所以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不是因为“这是我的东西,所以要保护”,而根本上是为了保护创新。但保护过严的结果,却会阻碍创新。最突出的事例就是微软,它是知识产权最积极的推动者,它通过推动知识产权的保护获取巨大的商业利益,但是它却从来不是软件业的创新者,它利用垄断地位“侵略性”地将别人的创新成果集成到自己的产品中,窒息了整个软件业的创新活力,这就是美国诉微软垄断案的核心!   因此,不是保护得越严越好,更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均衡的准星就是鼓励创新,而不是保护“私有财产”。更何况,对于科学技术而言,对人类社会真正有贡献的重大创新,从来也不是“保护”出来的,更是不敢保护的。    2、知识专有权与知识共享权之间的均衡关系   保护知识产权不是天经地义的。对任何知识的使用都有两种对立的权力相互制约,一是知识专有权,一是知识共享权。因此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品天生就有专有权和共享权的平衡问题,不能无限加强专有权,而损害知识的共享权,阻碍知识的传播与共享。我们知道,知识产品与工业产品不同,它有很强的外部性特征,为了发挥这一外部效应,在世界范围内才开始了协同商务和虚拟企业的浪潮。在这种新的组织和市场构架中,中国“模糊产权”正成为新经济的重要特征。考虑到中国处于向知识社会演进过程中,工业化与信息化并进的现实,考虑到信息化与体制转型并进的现实,我们主张“明析产权”与“模糊产权”之间的平衡。   

3、保护水平与本土发展现实之间的均衡关系   法律是一种社会契约。立法要考虑到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共同经验和普世价值,同时也要根植于本土的现实,与本土的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但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修改过程中“超世界水平”的修改意见,却将造成“举国皆贼”“遍地是偷”的局面。这在中国及至世界历史上,都将是一幕可笑的荒诞剧。因此,我们说这样的法只能是“恶法”。   

这里,还没有说软件保护条例修改意见中对消费者“显失公平”的处罚力度,而是说软件保护条例修改进程中某些人的指导思想已经跟中国的现实发生了背离。我们没有听说有哪一部法律法规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向全体国民开刀,最要命的是,我们也根本无法保证这把刀哪一天不会落到立法者、司法者、行政执法者自己的头上。这岂不成了自己“革”自己“命”的笑话。除非那些国外软件厂商对这些执法者予以豁免。如果真是这样,我们的国家主权何在?所以说,所谓的超前立法如其说是“拔苗助长”,倒不如说是“挥刀自宫”。   退一万步讲,即使我们的法律学家们要忙着“接轨”,那也应该“接轨”的严丝合缝,应该把外国的整个法律框架都搬过来呀。我们为何不同时把法律体系中的“反垄断法”也搬过来呢?   

4、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均衡关系   当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应当说是发达国家意志的体现,它对于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虽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其消极影响亦不可低估。因为发达国家拥有大部分知识产权,发展中国家的自主知识产权相对还很少。过高的保护水平,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只能意味着支付更多的外汇,付出更大的经济发展成本;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则是更重的经济生活负担。所以,发展中国家往往宁愿采用一种弱保护政策,以尽快推进技术进步和减少对外依赖。   

恰恰是这个常识,却在当前轰轰烈烈的知识产权保护浪潮中几被遗忘。说到此,我们不禁会想起美国,一百多年来,它长期游离于伯尔尼公约之外,并非其不知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他们只是想实现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美国因此曾一度是盗版最为严重的国家,并因此获利颇多。这个例子,很好地说明了知识产权这把双刃剑发挥作用的方式。我们所处的时代与那时的美国相比,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本义没有变,本国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原则始终不变。  

 大家都知道,知识产权问题历来是WTO谈判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争论的焦点。因为目前90%的知识产权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加强保护是他们的利益所在。而发展中国家一方面无力承担费用,一方面又要加速知识传播和技术引进,因此主张放宽保护力度。本轮WTO多哈会谈,最后是发达国家在涉及公共健康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作了重大让步。这里牵涉到巨大的利益,都是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需要据理力争的大事。   

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到人类共同发展和巨大利益,因此,发展中国家面对发达国家的强大压力,一直作艰苦努力,以最大程度维护自身的利益。过分的保护必然窒息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而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利益一致。如果我们单兵突进,超越发展中国家的保护底线,必然使广大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谈判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因此,中国除了要考虑发达国家的压力外,也不能忽视自己在发展中国家的形象和职责。应该保持一致,而不是“背叛”。   

5、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均衡关系在社会发展中,一个企业意味着更多的责任。企业通过技术、市场和管理的创新可以获取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但是,一个企业尤其是跨国企业,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些责任包括科学技术的传播和培训、环境、就业、人权等诸多方面。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软件业获得的利润是近于“抢劫”的垄断利润。奇怪的是,我们还没有对这种“抢劫”进行声讨,反而被强盗指为“小偷”了。须知,“抢劫”可是比“偷窃”更罪加一等呀。   

6、生产商主权和消费者主权之间的均衡关系   应该注意到,即使是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是在更严谨的“鼓励创新”和“利益平衡”的准则下推进的。尤其是在权利人(主要是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消费者是个人,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更多的法律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更多的法律是用来限制企业的。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是立法制约反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利益。但是在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除了对弱势一方消费者不断施加法律压力,对强势的权利人一方(企业)却缺乏应有的法律制约,尤其是对知识产权垄断力量的制约更是空白。这种严重的失衡极不正常、极不合理。我们不断强化对消费者的制约,却对微软等软件巨头的产品价格、产品标准、产品安全、产品竞争手段等方面毫无法律约束,谈何平衡?因此,如果中国要推动软件知识产权的“超世界水平”保护,那么,是否也应该同时推进对软件生产商“超世界水平”的制约,尤其是对垄断力量的制约。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片面地推向极端,必然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无益于我国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无益于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   

7、立法程度与执法难度之间的均衡关系,我国软件市场存在的愈盗愈打、愈打愈盗的现象,也许更值得我们去深思。超水平的保护和超极限的处罚,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严打”,所导致的只能是适得其反的结局。历史的经验表明“重典治乱世”的结果,只能导致法律的无效和法律的虚无。而且“严打”也与世界范围内的“民法轻刑化”趋势背道而驰。因此,所谓的与“国际接轨”,完全是骗人的鬼话。众所周知,涉及软件最终用户的处罚,是“以法罚众”的事情,不说别的,单论执法难度和执法成本就是非常不现实。因此,这种迁就不但不能减少某些特定利益集团的压力,反而会因为自己加重加严无法执行和履行而自设圈套,使国家形象更加受损,国际压力平添许多,使得中国在今后的知识产权谈判中处于更加被动地位。   

8、国家利益与外部压力之间的均衡关系,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了本国社会利益的最大化,知识产权法律也不例外。但是,为了推进改革开放、推动对外贸易与合作,我们也必须现实地面对发达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压力。20多年来,中国从几乎一片空白发展到今天相对成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走完了西方几百年才走完的路程,与其说是来自知识产权保护自身的需要,毋宁说是由于外来经济和政治压力的结果。这是必然的代价,但是我们也必须把握平衡的尺度,加入WTO与“国际标准”接轨是我们应该做的,但是必须谨防因此走向极端,进行超世界水平的保护!   

现在超世界水平保护的鼓吹者往往以WTO作为依据,其实这是一个巨大的谎言!因为在WTO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就是规定将软件作为伯尔尼公约所指的文学作品进行保护,并增加了出租权。而文学作品(音像、出版等)只制裁制造和销售盗版者,而没有针对使用文学作品的最终用户。因此,WTO对知识产权的要求(包括软件)没有拿最终用户开刀,这是一个百余年来的神圣界线。在《软件保护条例》修改过程中,有一种观点是要将追究所有软件最终消费者的责任,主要原因是“国外有异议”。本来,彼此利益不同,有异议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关键要据理力争而求同存异,而不仅仅为了满足国外的异议而超标准。如果这样,立场本身就有问题。   

9、软件产业整体发展与个别软件企业发展之间的均衡关系,虽然不能忽略少数强大的利益集团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力以及对市场的推动力,但是制定法律不能仅仅为它们服务,而应该着眼于软件产业整体的全局性,毕竟产业不等于企业。   

目前以“软件特殊论”来推动软件保护跨越传统准则的,主要是微软、Adobe等极少数软件业的巨头。因为软件业的主体即应用软件的主要部分(管理软件、财务软件以及定作软件)都没有突出的“盗版”问题。而这少数公司一方面为了自己的利益(无可厚非)成立了一个作为其利益代言人的民间组织商业软件联盟(BSA)。BSA的使命就是通过全球范围的“院外游说”、引导舆论、使保护水平提高、提高、再提高。BSA以知识产权传教士的面目进入中国多年,积极活跃,作了大量的宣传活动,尤其是进行政府公关和对知识产权学术界的渗透。因此,许多知识产权学术研究机构都得到了他们的慷慨赞助,国内许多重要的知识产权学术会议都有他们“无私”的赞助。这些所谓的研讨活动,往往是只宣扬代表它们利益的“学术”观点。   

10、国内发达地区与发展中地区之间的平衡   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并不仅仅只有北京、上海和广州,并不仅仅只有经济先一步发展起来的沿海地区;更有幅员辽阔的经济并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在现行软件保护条例中尚有“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的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在软件保护条例修改过程中的一种意见竟然是完全撤销这一条款!   

人们还记得,几年前国内曾经有几所师范大学发出倡议,呼吁沿海发达地区的民众将二手电脑捐献出来,提供给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学生使用。我们想想,当现行软件保护条例的上述规定被取消之后,我们中西部的孩子们面临的将是什么命运。他们要么就只能背负着“盗版侵权”的“原罪”学习信息技术;要么就只能在严刑峻法之下,永远远离信息技术、远离信息社会,永远在经济不发达的环境中挣扎。   

江泽民主席2000年11月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会议上指出:“现在,‘数字鸿沟’的出现和不断扩大,使得南北发展差距有增无减,世界经济有可能因此而出现新的失衡。”“经济全球化不应仅仅是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更应注重科技知识的普及化。应根据新的形势,对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国际规则作出适当的调整。在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按照市场规律,使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保护期限和保护方式,有利于科技知识的扩散和传播,有利于各国共享科技进步带来的利益。”我们认为,江泽民主席讲话的精神不仅适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均衡,同样适用于我国发达地区和发展中地区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均衡。如果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结果不是缩小国内的“东西发展差距”而是扩大这一差距,其后果对我们的国家来说将是灾难性的。

我们郑重呼吁   总之,我们赞成保护软件知识产权,但反对只顾及权利人利益、不顾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更反对保护垄断暴利;我们赞同使用正版软件,但反对以反盗版为名强行推销“暴利正版”;我们支持对社会进行知识产权观念的普及和提升,但反对以保护自己的垄断利润为目的而夸大事实、误导舆论;我们支持在中国按照WTO标准保护软件知识产权,但反对借WTO之名过度保护特定利益集团的垄断地位和高额利润;我们支持对制造销售盗版的打击,但反对超WTO标准、不顾社会发展现实过度损害消费者利益;我们尊重知识产权,但我们同时呼吁合理保护知识产权;我们支持建立健全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我们同时呼吁尽快制定我国的反垄断、反暴利法律法规。我们认为,确立我国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水平,既要符合WTO规则,又不能脱离我国实际,更不能采用“超世界水平”的保护标准;既要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又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应当从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维护和发展社会制度的战略高度来看待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问题。应当清醒地认识知识产权领域国际斗争的实质,即发达国家企图凭借其经济优势和强权,垄断知识产权并不断扩大其经济利益,使发展中国家永远处于弱势地位。   

为了中国广大弱势消费者的利益,为了中国广大人民的利益,为了中国国家的利益,我们不惜冒着被人冠以“民族主义者”的“危险”,发起中国“入世”以来的第一场全民大争论。   

在此,我们郑重呼吁:   

1、在软件著作权保护方面,摒弃对法律法规的“超世界水平”解释,而不是制定“超世界水平”的条款;   

2、尽快制定反垄断和消费者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用户使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无安全隐患的软件产品,坚决制止凭借技术垄断地位并以危害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的手段谋取暴利的行为;   

3、由有关政府部门会同人大代表、消费者代表对微软等软件厂商的产品是否存在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合理定价、安全隐患等问题举行听证会;   

4、敦促少数厂商停止以推销自己的保护标准、巩固其垄断地位为目的的不正当的“院外活动”;   

5、希望国内软件业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软件业的赢利和服务模式,形成一支健康的民族产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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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进军美国政府,好莱坞明星也赶潮

作者:wangjunxiu 发表于2006-10-23 15:58:27

    

出处:博客中国 2002-8-24 12:40:07

博客进军美国政府

博客究竟是互联网提供的又一个“个人撒欢”的新玩意,还是可以成为真正的商业工具?2002年6月,美国犹他州政府的信息主管(CIO)Phillip Windley宣布了一个新的计划,要求州政府的2000名IT职员和18000其他政府雇员,都使用博客软件,作为新的交流和沟通工具。他认为,如果政府官员都养成习惯,用博客的方式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并进行部门之间的协同,那么将可以形成一个政府知识库。

好莱坞明星也赶潮 一批记者、学者、爱好者甚至政府官员纷纷成为博客的潮流中,好莱坞明星也不甘落伍,他们纷纷转变“角色”,既当明星又当博客,通过互联网反映他们的日常生活,趣闻动态以及花边新闻。博客方式使他们更好地表达自己,保持与影迷的沟通,并及时宣传他们最新的影片。以下几位明星的博客网站比较活跃,而且各有特色。 -- Jeff Bridges: www.jeffbridges.com -- Mariah Carey: www.mariahcarey.com -- Adam Curry: live.curry.com -- Melanie Griffith: www.melaniegriffith.com -- Moby: www.moby.com -- Author-director Michael Moore: www.michaelmoore.com -- Al Roker: www.alroker.com/journal.cfm -- RuPaul: www.rupaul.com -- Director Kevin Smith: www.viewaskew.com -- William Shatner: www.williamshatner.com -- Gene Simmons: www.genesimmons.com -- Gwen Stefani: www.nodoubt.com/journal/ -- Wil Wheaton: www.wilwheato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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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客宣言

作者:wangjunxiu 发表于2006-10-23 16:00:29

    

  出处:博客中国2002-8-29 0:02:16

当年,哈维尔苦苦思考,后极权时代无权者的权力问题。今天,一个同样深邃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在互联网兴起所导致的去中心化时代,还有没有我们思想的中心?

  互联网的出现,从根本上解决了人类信息稀缺的问题。但是,当互联网本身变成信息海洋的时候,人类不得不面临另一场新的挑战:那就是超越信息,将信息转化为知识。在这一过程中,人的伟大又一次凸显出来。迄今为止,只有人脑对信息的搜索和鉴别才是最可靠的。互联网在经历了军事阶段、商业阶段之后,终于迎来了它的文化阶段。

  互联网文化阶段的一缕霞光是由这样的一群人点燃的--他们像远古的炼金术士一样对知识充满痴迷。他们是一群率先走出信息迷宫的人,他们乐于向人们分享在信息海洋里的冒险历程,为后来者开辟一条条成熟的航线。他们是信息时代的麦哲伦。 我们把这样一群信息时代的麦哲伦们,称之为博客(Blogger)。他们的出现,使我们在互联网世界,第一次有了知识积累和文化指向。使人类由粗放的数字化生存,过渡为个人化的精确的目录式生存。 "博客"不是博士,但他们是信息时代的知识管理者。他们的渊博不是体现在封闭的内涵,而是体现在他们奉献的外延。如同当年麦哲伦的航海日志一样,博客们将工作、生活和学习融为一体,通过博客日志(Blog或Weblog),将日常的思想精华及时记录并发布,萃取并联接全球最有价值、最相关、最有意思的信息与资源。使更多的知识工作者能够零距离、零壁垒地汲取这些最鲜活的思想。

  博客的出现,标志着以"信息共享"为特征的第一代门户之后,追求"思想共享"为特征的第二代门户正在浮现,互联网开始真正凸现无穷的知识价值。如果说,黑客代表了互联网技术野蛮的张力,而博客则代表了重建互联网秩序的向往。在解构中建设,在离散中合作,在学习中开放,已成为博客对世界的关怀方式。他们展示的博客文体、博客行为和博客思想,将是互联网时代重要的文化现象。将重新定义互联网的界限,改变我们生存的背景。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知识稀缺的国度,博客的繁荣,具有更特别的意义。博客在中国不仅是航海者,还是盗火者。在汉语世界中的自娱自乐,最终将会使中国走向狭隘,而对新知的探索之旅越加充满荆棘。

  我们希望,博客文化能引领中国向知识社会转型,博客关怀能开启一个负责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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